正義終得伸張!香港三名“占中”黑手被判入獄

【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凌德 環球時報記者 吳志偉】 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。 香港的一起司法判決再次印證瞭這個道理。17日,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定,分別判處黃之鋒、羅冠聰、周永康三人6至8個月不等的監禁。2014年9月,三人非法沖擊政府總部廣場,揭開79天非法 占中 的序幕,嚴重破壞瞭香港法治。

三人曾於去年被裁定有罪,但僅被判處 社會服務令 及監禁緩刑,香港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,向高等法院提出復核。如今正義終於得到伸張。一些不滿判決結果的香港反對派及部分西方媒體和政客借機炒作 政治打壓 ,但他們越胡攪蠻纏越讓人看清他們的險惡用心。

誰都清楚,香港是司法獨立的法治社會。於己有利時就稱贊司法獨立,於己不利時就聲稱是 政治打壓 ,明顯的雙重標準近乎荒誕。正如上訴庭法官昨日在判詞中所說,香港社會近年彌漫一股歪風,有人鼓勵他人犯法,拒絕承認違法行為有錯,本案正是這股歪風的極佳例子。

17日下午,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宣讀判決,裁定黃之鋒入獄6個月,羅冠聰入獄8個月,周永康入獄7個月。判詞表示,原審法官犯瞭原則性錯誤,判刑亦明顯過輕,案件犯罪情節明顯嚴重,涉及大規模暴力和嚴重非法集結。三人所作所為,並非一時興起的突發行動,可合理預期必然有很大風險,會與台中中古餐飲設備收購保安及警方沖突,必然有暴力情況,而他們所謂的 和平理性及非暴力 ,在當時環境站不住腳。

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詞中表示,香港社會近年彌漫一股歪風,有人包括有識之士,鼓吹 違法達義 的口號,鼓勵他人犯法,不但拒絕承認違法行為有錯,更視之為光榮和自豪,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,本案正是這股歪風的極佳例子。三人在事前已知道強行進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是違法行為,但仍一意孤行,漠視法紀。三人甚至煽惑年輕人包括學生犯法,極不負責任,亦無真誠悔意,實時監禁恰當。三人隨後被收押,坐囚車離開法院。

香港《明報》稱,由於黃之鋒未滿21歲,他獲刑後將被直接送往羈押14至21歲男少年犯的西貢壁屋懲教所完成刑期,而羅冠聰和周永康則先按照懲教署程序,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羈留,等待編配服刑監獄。

2014年9月26日,時任 學民思潮 召集人的黃之鋒和時任 學聯 常委羅冠聰及 學聯 秘書長周永康發起所謂 重奪公民廣場 行動,暴力沖擊政府總部東翼前的公民廣場,帶領一群 占領者 沖擊警察防線,攀越並摧毀廣場圍欄,導致大規模騷亂。這成為非法 占中 的序幕,此後的非法 占中 持續長達79天,給香港社會和法治造成巨大破壞。去年,一審法院裁定三人罪名成立,但僅分別判處 社會服務令 和緩刑,隨後香港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出復核。

香港商業電臺稱,判決宣佈後, 學聯 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在庭外宣讀三人判刑前撰寫的聲明,表明三人將會上訴。羅冠聰及黃之鋒目前所屬的 香港眾志 發表聲明指責特區政府 濫用司法程序、打壓異己 。《明報》稱,宣佈判決時,高等法院地下大堂有近百名支持黃之鋒、周永康及羅冠聰的人士聚集,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朱凱廸、早前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及姚松炎、歌手何韻詩等。另外,在法院外示威的 保衛香港運動 成員在等待判決期間,一直以揚聲器大聲播放歌曲《喜氣洋洋》和《鐵窗紅淚》。他們獲悉判決後指三人終於入獄償債,認為刑期 實在太短 ,但 好過無 。

在判決宣佈前,自知形勢不妙的黃之鋒等人就不斷制造悲情,試圖向法院施壓,並煽動對抗政府。16日,上訴庭對 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時沖擊立法會大樓案 作出刑期復核宣判,13名被告由原先的 社會服務令 改判為即時入獄8至13個月。黃之鋒等人當晚在政府總部東翼前集會,聲稱做好入獄準備,並鼓動市民關註 政治打壓 。17日開庭前,他們再次在庭外宣揚 感到悲觀 不後悔 等等,被愛港人士回嗆 恭喜即將入獄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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